天津市外专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津市“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为深入实施《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加快引进海外高端人才三年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专项,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创业人才,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市外专局拟于近期启动2018年度天津市“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为确保按时完成申报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域人力社保局预先按2017年度天津市“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条件(年龄截至日期预定为2018年1月1日,回国时间及创办公司时间截至日期预定为2018年8月1日),指导区域内留学人员创业园及相关产业园区做好符合条件海外人才的遴选工作。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在职人员公派研究生等,不允许申报。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申报;已入选本市“千人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已在其他省市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可申报我市创业项目,但须符合创业项目条件。《2018年度拟申报天津市“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人选一览表》于8月31日(星期五)前反馈市外专局。
       二、请各相关单位指导符合基本条件的海外人才预先按2017年度“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可从天津市外国专家局公共邮箱(tjswzjyc@126.com,密码:83605719)下载。
       三、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如有变化,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式通知为准。